以下為高頓注冊會計師頻道為考生搜集整理的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2012真題試卷之單項選擇題(2):
  單項選擇題
  9、(本題涉及的考點2013年教材已經刪除)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機構中,可以擔任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的是( )。
  A、基金管理公司
  B、信托投資公司
  C、商業(yè)銀行
  D、證券公司
  【答案】C
  【說明】本題與B卷單選題第12題完全相同。
  10、下列關于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的有效期的表述中,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fā)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1個月
  B、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fā)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6個月
  C、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fā)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1個月
  D、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fā)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3個月
  【答案】C
  【考點】首次信息披露(P191)
  【高頓名師解析】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fā)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1個月。
  【說明】本題與B卷單選題第13題完全相同。
  11、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債權人會議職權的是( )。
  A、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制作財產狀況報告
  B、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
  C、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
  D、通過債務人財產的管理方案
  【答案】D
  【考點】債權人會議的職權(P283)
  【高頓名師解析】(1)選項ABC:屬于管理人的職責;(2)選項D:屬于債權人會議的職權。
  12、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6日受理了債權人甲公司申請債務人乙公司破產案。管理人在對乙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理時發(fā)現,乙公司曾于 2011年9月11日為所欠丙公司的一筆原本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若管理人能夠證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為其債權提供擔保時已瀕臨破產,則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擔保行為
  B、管理人無需證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為其債權提供擔保時已瀕臨破產,即可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擔保行為
  C、若甲公司能夠證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為其債權提供擔保時已瀕臨破產,則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擔保行為
  D、甲公司無需證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為其債權提供擔保時已瀕臨破產,即可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擔保行為
  【答案】B
  【考點】破產撤銷權(P271-272)
  【高頓名師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債務人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管 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我國破產法采用程序判斷原則,只要債務人的特定行為發(fā)生在法定期間內,即構成可撤銷行為,立法不再對被撤銷行為實施時債務 人是否存在破產原因作實質判斷。債務人與第三人主觀上為惡意或善意,原則上也不影響撤銷權的行使,據此可以解決舉證責任等問題,更好地維護債權人利益。
  13、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債務中,在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zhèn)鶆蘸?,應從破產財產中按*9順位獲得清償的是( )。
  A、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傷殘補助
  B、破產人所欠稅款
  C、破產人所欠紅十字會的捐款
  D、破產人所欠環(huán)保部門的罰款
  【答案】A
  【考點】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P297)
  【高頓名師解析】在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zhèn)鶆蘸?,應從破產財產中按*9順位獲得清償的是“職工債 權”,具體包括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y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 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14、根據企業(yè)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國家出資企業(yè)發(fā)生重大資產損失隱瞞不報的,企業(yè)總會計師應當承擔的責任是( )。
  A、直接責任
  B、主管責任
  C、分管領導責任
  D、重要領導責任
  【答案】C
  【考點】企業(yè)資產損失責任的承擔(P377)
  【高頓名師解析】企業(yè)發(fā)生重大或者特別重大資產損失隱瞞不報或者少報資產損失的,除按照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認定外,總會計師或者企業(yè)分管財務負責人和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應當承擔分管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
  15、(本題涉及的考點2013年教材已經刪除)甲將自行車出租給乙,并已交付。丙自乙處竊得該車。下列關于該自行車占有的表述中,符合物權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甲將自行車交付給乙后,即喪失了對該車的占有
  B、乙從甲處取得自行車后,成為該車的善意占有人
  C、丙通過盜竊而取得的對自行車的占有,不受法律保護
  D、丙對自行車的占有屬于自主占有
  【答案】D
  【說明】本題與B卷單選題第17題僅選項順序不同。
  16、甲在上班途中遺失手機一部,被乙拾得。甲發(fā)布懸賞廣告稱,愿向歸還手機者支付現金1000元作為酬謝。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返還手機是乙的法定義務,故甲雖承諾向歸還手機的拾得人支付1000元酬金,乙仍無權請求甲支付該酬金,僅有權要求甲支付因返還手機而發(fā)生的必要費用
  B、若乙將手機以3000元的市場價格賣給不知情的丙,則甲除非向丙支付3000元,否則無權請求丙返還手機
  C、若乙將手機送交公安機關,而甲未于公安機關發(fā)出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認領,則乙取得該手機的所有權
  D、若乙欲將手機據為己有,則甲有權請求乙歸還,乙既無權請求甲支付1000元酬金,亦無權要求甲支付必要的返還費用
  【答案】D
  【考點】拾得遺失物(P47-48)
  【高頓名師解析】(1)選項A:拾得人享有費用返還請求權,在遺失人發(fā)出懸賞廣告時,歸還遺失物 的拾得人還享有懸賞廣告所允諾的報酬請求權(P48);(2)選項B: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 知道受讓人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所付的費 用;在本題中,丙直接從乙手中購買手機(而非通過拍賣或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無權要求甲支付購買手機的支出的費用(P47);(3)選項C:遺 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P48)。(4)選項D:拾得人拒不返還遺失物,按侵權行為處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費 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該規(guī)定2013年教材未提及)。
  【說明】本題與B卷單選題第15題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