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2年頒布的相應五項考試管理制度廢止后,就正式開始施行五項新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考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應考人員考場守則、成績復核辦法、報名管理辦法、免試管理辦法、合格證管理辦法浙江五個方面,該項管理制度施行于2014年6月3日。
  這五項考試管理制度有許多新變化,其中不少內容對應考人員很重要,因此高頓網校對此做了整理并進行實用性解讀,以讓考生在網校學習備考之后能按照相關考試管理制度參加考試并順利通過考試。本篇為注冊會計師考試管理制度八大變化之成績復核。
  成績復核結果提供所復核科目的客觀題成績、主觀題成績和總成績
  考生可以在考試成績發(fā)布后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出成績復核申請。原則上不再重新評閱答卷,復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復核科目的客觀題成績、主觀題成績和總成績。
  考試成績復核辦法的主要變化是,不需通過地方考辦而直接在注會全國統(tǒng)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申請復核;原來只提供復核后的總成績,現(xiàn)在復核結果中不但有總成績,還有客觀題成績和主觀題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