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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
  *9節(jié) 民事法律行為制度
  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是指以意思表示為要素,設(shè)立、變更或者終止權(quán)利義務(wù)的合法行為。
  1.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實質(zhì)要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yīng)的民事行為能力;
  (2)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釋】意思表示的內(nèi)容不得與法律的強制性或者禁止性規(guī)范相抵觸,也不得濫用法律的授權(quán)性規(guī)范或者任意性規(guī)范。
  2.單方法律行為和多方法律行為
  單方法律行為,是指根據(jù)一方當(dāng)事人的意思表示(無需他方的同意)而成立的法律行為。如委托代理的撤銷、債務(wù)的免除、無權(quán)代理的追認(rèn)、訂立遺囑等。
  無效的民事行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贈與、獎勵、獲得報酬等純獲益的行為,屬于有效行為。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實施某些與其年齡相適應(yīng)的細(xì)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為(如9歲的男孩從小賣部購買了1元的雪糕),該行為有效。
  (3)除上述情形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1)合同
  ①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純獲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yīng)的合同,直接有效。
  ②除上述情形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單方民事行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實施的合同以外的行為(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訂立的遺囑),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
  3.欺詐
  (1)合同
 ?、僖蚱墼p而訂立的合同,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谝蚱墼p而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無效合同。
  (2)單方民事行為
  因欺詐而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如債務(wù)的免除),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4.脅迫(2013年單選題)
  (1)合同
 ?、僖蛎{迫而訂立的合同,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②因脅迫而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無效合同。
  (2)單方民事行為
  因脅迫而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如債務(wù)的免除),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5.乘人之危
  (1)合同
  因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不論是否損害國家利益,一律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2)單方民事行為
  因乘人之危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如債務(wù)的免除),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6.惡意串通
  惡意串通,不論其損害國家、集體還是第三人的利益,均屬于無效。
  7.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一切與法律的“強制性或者禁止性”規(guī)定相抵觸的、違反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均屬無效。
  8.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如通過合法的買賣、捐贈形式來達到隱匿財產(chǎn)、逃避債務(wù)的目的,屬于無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