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章 稅法總論

  稅法原則:
  稅法原則可以分為稅法基本原則和適用原則兩個層次。
  (一)基本原則
  1.稅收法定原則是稅法基本原則的核心
  稅收法定原則又稱為稅收法定主義,是指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法律加以規(guī)定,稅法的各類構成要素必須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確規(guī)定。
  2.稅法的其他基本原則
  (1)稅法公平原則
  稅收公平原則包括稅收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即稅收負擔必須根據(jù)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分配,負擔能力相等,稅負相同;負擔能力不等,稅負不同。
  (2)稅收效率原則
  稅收效率原則包含兩方面:一是經濟效率;二是行政效率。
  (3)實質課稅原則
  實質課稅原則指應根據(jù)客觀事實確定是否符合課稅要件,并根據(jù)納稅人的真實負擔能力決定納稅人的稅負,而不能僅考慮相關外觀和形式。
  (二)適用原則
  
 
  稅收法律關系:
  (一)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
  稅收法律關系在總體上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都是由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三方面構成。
  1.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在我國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征納雙方,一方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國家行政機關,包括國家各級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另一方是履行納稅義務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在華的外國企業(yè)等。對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另一方的確定,我國采取的是屬地兼屬人原則。
  2.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
  客體即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征稅對象。
  3.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
  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這是稅收法律關系中最實質的東西,也是稅法的靈魂。
  (二)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
  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但稅法本身并不能產生具體的稅收法律關系。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必須有能夠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情況,也就是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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