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是一門需要借助記憶來進行學習的考試科目,這門考試科目共有12個章節(jié),雖然考察的知識點幾乎每個章節(jié)都有,但是在學習過程中,我們很難將整本書的內容都背下來,能選取重要的知識點進行重點記憶。
  一、重點知識點
  經濟法的考試主要有兩個部分,一是客觀題,二是主觀題。通過對歷年經濟法這門考試考察情況的研究來看,客觀題每章都有,同時考點分散;主觀題所涉的考點與往年有較多的重復,甚至題目相似。在學習經濟法知識點的時候,高頓CPA老師對以下這部分知識點進行了強調,現(xiàn)整理出來:
  1、物權法——在學習過程中,關于動產的所有權轉移問題,要重點掌握。
  2、合同法——需要掌握的內容有: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條件、不安抗辯權的后果、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人、抵押和保證并存時承擔擔保責任的順序、被保證合同變更;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定金不能超過20%、定金與賠償金的關系、買賣合同的驗貨時間、買賣合同的風險承擔、全面開放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保證方式。
  3、公司法——我們需要學習:在未履行出資義務股東的還債責任、股東代位訴的條件;股份公司不得直接或通過子公司向董監(jiān)高提供借款、公司董監(jiān)高的勤勉忠實義務。
  4、證券法——重點學習的內容是:信息披露的內容、虛假陳述的擔責人、暫停股票上市的情形、終止股票上市的情形;虛假陳述公司的董事長過錯推定責任、虛假陳述的會計師事務所過錯責任、虛假陳述的律師事務所過錯責任、終止股票上市的情形、虛假陳述的投資者損害賠償。
  5、破產法——破產申請人、破產申請的受理、破產債務人的債務人還債、破產受理后的個別清償、債務人財產的保全和執(zhí)行;債權申報期限、保證人申報債權*2、連帶債務人均適用破產程序、破產債權的確認。
  6、票據(jù)法——票據(jù)權利的善意取得、被偽造人不承擔票據(jù)責任、偽造票據(jù)的效力、偽造人不承擔票據(jù)責任;背書應連續(xù)、被背書人自己記載的效力、背書人禁止背書的后果、背書附條件。
  二、記憶方法
  在對其進行學習的時候,不少考生會想到拿起稿子就開啟狂背的模式,但是這樣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這是門需要記憶的考試科目,在學習過程中,結合高頓CPA葉朱老師的講解,對經濟法各個知識點有了一定的理解之后,明白其中意思是什么,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進行學習。
  在聽葉朱老師的講解的時候,除了是在對知識點進行理解,同樣是對其進行記憶的過程。經過課堂上的學習,我們在腦海里已經有了一定的印象。在課后,自己再從整體上進行總結和歸納,這樣能幫助我們更好地進行學習。
 
cpa經濟法背誦整理,你需要記這些!
  經濟法的難度不大,聽高頓CPA老師的講解,結合案例的分析,對重要的知識點進行理解之后,我們會發(fā)現(xiàn)這門科目其實并不難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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