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審計報告
*9節(jié)審計報告概述
審計報告的類型概述:
審計報告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標準審計報告是指不含有說明段、強調事項段、其他事項段或其他任何修飾性用語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其中,包含其他報告責任段,但不含有強調事項段或其他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也被視為標準審計報告。
非標準審計報告,是指帶強調事項段或其他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包括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第二節(jié)審計意見的形成和審計報告的類型(暫無)
第三節(jié)審計報告的基本內容
審計報告的基本內容:
(1)標題:統(tǒng)一規(guī)范為“審計報告”。
(2)收件人:按照業(yè)務約定書的要求致送審計報告的對象,一般是指審計業(yè)務的委托人。審計報告應當按照審計業(yè)務的約定載明收件人的全稱。
(3)引言段:指明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名稱、日期或涵蓋的期間以及重要會計政策概要和其他解釋性信息等內容。
(4)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段:指明編制財務報表是管理層的責任。
(5)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段。
(6)審計意見段:表明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并實現(xiàn)公允反映發(fā)表審計意見。
(7)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
雙簽制:由項目合伙人(主任會計師或其授權的副主任會計師)和負責該項目的注冊會計師共同簽名蓋章。
(8)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和蓋章:在審計報告中載明會計師事務所地址時,標明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城市即可。
(9)報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