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規(guī)定的8種視同銷售情況:
①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委托方的處理,視同買斷方式下一般在發(fā)出商品時確認收入;收取手續(xù)費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開來的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②銷售代銷貨物;
(受托方的處理,按收取的手續(xù)費確認收入)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不確認收入)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yè)會計準則講解》應付職工薪酬處,“企業(yè)以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總結】以上8種情況中,第③、④、⑧種情況不確認收入,其他的情況都要確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