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重點解析:行政復議申請
 ?。?)當事人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單選題)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
  (2)行政復議申請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
 ?。?)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2010年判斷題)
 ?。?)行政復議的舉證責任,由“被申請人”承擔。
  行政復議參加人
        行政復議參加人包括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但不包括行政復議機關)。
  行政復議機關
 ?。?)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申請人既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