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個稅匯算有所變動,2023年個稅匯算有哪些變化?個稅匯算怎么辦理?下面跟著高頓小編來具體看看吧!
【速看】2023年個稅匯算有哪些變化?個稅匯算怎么辦理?

2023年個稅匯算有哪些變化?

個稅匯算今年有這些變化:
在“可享受的稅前扣除”部分,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個人養(yǎng)老金等可以在匯算中予以扣除的規(guī)定。
在“匯算服務”部分,進一步完善了預約辦稅制度,在維持預約辦稅起始時間(2月16日)基礎上,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
在“匯算服務”部分,新增了對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yōu)先退稅的規(guī)定。

2023年個稅匯算哪些人需要辦理?

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022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jù)實辦理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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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個稅匯算怎么辦理?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3種辦理方式——

●自行辦理

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站等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單位辦

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2022年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

●請人辦

委托受托人(含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更正申報,也可自行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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